GOVERNMENT PROFILE
信息以官方网站公开内容为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构档案
机构全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官方网站gxt.hebei.gov.cn
主办单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政区划暂未归类
机构类型政务服务
核验状态待人工核验
主办单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服务范围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投资项目管理、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无线电管理、中小企业促进等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0000003
ICP备案冀ICP备05003376号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657号
OFFICIAL WEBSITE 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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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ORGANIZATION
机构与网站简介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厅内设多个处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工业项目投资处、财务处、科技处、高新技术处、运行监测协调局、产业集群推进处、中小企业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安全生产处、原材料工业处、钢铁工业处、装备工业处、食品医药工业处、轻工业处、电子信息工业处、软件产业处、无线电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等,各处室负责不同的工业领域和事务。此外,厅还负责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工业安全生产、中小企业促进等工作。
PUBLIC SERVICES
政务服务与办事入口
公开资料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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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DIRECTORY
内设机构与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情况
河北省人大
河北省政府
河北省政协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
工业行业规划
工业行业计划
产业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概况信息
厅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和职能
联系方式
工作动态
会议调研
通知公告
新闻发布会
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收费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财政财务
财政(务)预算
财政(务)决算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代表建议复文
政协提案复文
年度承办 工作情况
招考招录
其他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机构情况
来源:人事教育处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一、办公室
负责人:盖 伟(办公室主任)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督查督办、信访、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机关实物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郑 萍(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围绕河北工业振兴和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政策研究软课题管理;组织起草全省工业、无线电、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
三、规划处
负责人:刘玉涛(规划处处长)
组织拟订全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业项目投资处
负责人:郭 瑞(工业项目投资处处长)
负责提出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定并发布工业投资导向;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全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开展监测分析、督导调度等工作;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国家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指导重点行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依法对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指导河北工业技改引导股权基金管理工作。
五、财务处
负责人:韩 熠(主持工作)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价值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六、科技处
负责人:牛荣霞(科技处处长)
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省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
七、高新技术处
负责人:孟志国(高新技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运行监测协调局(工业用电监测协调办公室)
负责人:史清江(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省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产业集群推进处
负责人:边少阳(产业集群推进处处长)
负责全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指导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参与拟定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十、中小企业处
负责人:韩 熠(中小企业处处长)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十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负责人:杨秀军(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十二、安全生产处(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局、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毛红领(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指导全省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原材料工业处(省稀土办公室)
负责人:石起伟(原材料工业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承担全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十四、钢铁工业处
负责人:张晓辉(钢铁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承担全省钢铁(含焦化)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组织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十五、装备工业处
负责人:刘志洲(装备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医药工业处
负责人:宋 扬(食品医药工业处处长)
承担全省食品、医药、盐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编制全省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省盐行业经济运行工作;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省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牵头协调处置全省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省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盐业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核、审批、检查、验收;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十七、轻工业处
负责人:周 晔(轻工业处处长)
承担全省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行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十八、电子信息工业处
负责人:孙瑞生(电子信息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承担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十九、软件产业处
负责人:李 剑(软件产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指导全省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统筹推进全省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建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韩 斐(无线电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全省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全省
河北省人大
河北省政府
河北省政协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
工业行业规划
工业行业计划
产业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概况信息
厅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和职能
联系方式
工作动态
会议调研
通知公告
新闻发布会
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收费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财政财务
财政(务)预算
财政(务)决算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代表建议复文
政协提案复文
年度承办 工作情况
招考招录
其他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机构情况
来源:人事教育处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一、办公室
负责人:盖 伟(办公室主任)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督查督办、信访、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机关实物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郑 萍(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围绕河北工业振兴和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政策研究软课题管理;组织起草全省工业、无线电、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
三、规划处
负责人:刘玉涛(规划处处长)
组织拟订全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业项目投资处
负责人:郭 瑞(工业项目投资处处长)
负责提出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定并发布工业投资导向;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全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开展监测分析、督导调度等工作;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国家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指导重点行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依法对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指导河北工业技改引导股权基金管理工作。
五、财务处
负责人:韩 熠(主持工作)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价值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六、科技处
负责人:牛荣霞(科技处处长)
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省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
七、高新技术处
负责人:孟志国(高新技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运行监测协调局(工业用电监测协调办公室)
负责人:史清江(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省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产业集群推进处
负责人:边少阳(产业集群推进处处长)
负责全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指导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参与拟定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十、中小企业处
负责人:韩 熠(中小企业处处长)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十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负责人:杨秀军(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十二、安全生产处(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局、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毛红领(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指导全省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原材料工业处(省稀土办公室)
负责人:石起伟(原材料工业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承担全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十四、钢铁工业处
负责人:张晓辉(钢铁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承担全省钢铁(含焦化)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组织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十五、装备工业处
负责人:刘志洲(装备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医药工业处
负责人:宋 扬(食品医药工业处处长)
承担全省食品、医药、盐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编制全省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省盐行业经济运行工作;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省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牵头协调处置全省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省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盐业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核、审批、检查、验收;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十七、轻工业处
负责人:周 晔(轻工业处处长)
承担全省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行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十八、电子信息工业处
负责人:孙瑞生(电子信息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承担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十九、软件产业处
负责人:李 剑(软件产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指导全省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统筹推进全省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建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韩 斐(无线电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全省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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