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PROFILE
信息以官方网站公开内容为准石屏县人民政府机构档案
机构全称石屏县人民政府
官方网站www.hhsp.gov.cn
主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划石屏县
机构类型人民政府
核验状态待人工核验
主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范围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法治建设、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5250005
ICP备案滇ICP备2022007292号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52502000127号
OFFICIAL WEBSITE 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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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ORGANIZATION
机构与网站简介
石屏县人民政府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县级政府机构,负责石屏县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近期,石屏县举行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强调了提高政治站位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此外,石屏县还召开了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聚焦理论铸魂固本,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等。沪滇协作三十年之变,石屏县通过建冷库、办车间、兴产业,实现了群众家门口的就业增收。石屏县还推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族群众在经济、文化、习俗、情感等方面的融合,构建互嵌式社区。政府网站提供了丰富的政务公开信息,包括政策文件、政府会议、政府人事任免、规划计划等,以及个人和企业办事指南。
石屏县人民政府还发布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详细列出了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此外,政府网站还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说明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程序等。石屏县人民政府致力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石屏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网站提供了丰富的政务公开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石屏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石屏县人民政府还发布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详细列出了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此外,政府网站还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说明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程序等。石屏县人民政府致力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石屏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网站提供了丰富的政务公开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石屏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PUBLIC SERVICES
政务服务与办事入口
公开资料待补充
当前未从官方网站获取到可可靠核验的相关内容,本站不会推测或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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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与下属单位
直属或下属单位
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石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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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示公告
索引号
/2025-01107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7
时效性
有效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 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 项目收费 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1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证书(执照)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每件 200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每件 150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3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文本相符、译文与原文相符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每件 100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4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 犯罪记录、婚姻关系、收养关系、亲属关系、选票、指纹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每件150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5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事实收养、扶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每件300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6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委托、声明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法律行为类公证1.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300元。2.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600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7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政府部门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明法律行为类公证1.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下部分,按 0.5%收取,最低收费 300 元。2.5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部分,按0.3%收取。3.5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2%收取。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云发改价格〔2021〕953 号1.根据受益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单方赠与或受赠减半收取;3.单套居民房产办理此项公证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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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石屏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石屏县湖滨路联系电话:0873-485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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